(四)宣传教育股
主要职责:
1、草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
2、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全市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通讯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全市计生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征订、制作、保管和分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股
主要职责:
1、围绕生育、节育、不育草拟全市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避孕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与计生有关的技术服务培训;
3、编审全市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
4、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
5、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
6、指导基层搞好孕情管理和孕前服务;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综合治理工作;
8、做好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的申请、家庭调查、病历收集等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奖扶办
主要职责:
1、指导、监督各乡级单位对各种奖励对象做好调查、确认、公示等工作
2、负责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奖励、兑现工作;
3、编制财政和上级主管机关拨付的行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结算;
4、负责本市社会抚养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5、负责本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信息办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本局计算机的维护、修理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市、乡、村计生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技术培训、数据处理工作;
3、负责运用计算机网络上传下达各种文件;
4、负责指导本局职工运用和操作计算机;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山市计划生育协会
计划生育协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
主要职责:
1、发动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组织会员发挥各自特长在计划生育这一社会系统工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及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婚育科学知识,引导和鼓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提供各种服务,推动兴办人口福利事业和计划生育保险事业,帮助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勤劳致富;
4、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听取和集中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5、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2、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实行合同制管理;
3、指导基层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节育措施、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为其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4、以农村为重点,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推动农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规范化;
5、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药具管理站)
主要职能:
1、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工作;
2、指导、检查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所(室)的工作,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
3、提供避孕药具及有关的指导、咨询、随访服务,以及避孕药具的使用分析、统计和避孕药具的管理、监督;
4、实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提供有关的咨询、随访;
5、深入基层进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并指导搞好孕情管理和孕前服务;
6、做好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宣传教育及技术服务;
7、负责制定本市避孕药具计划、组织供应、管理、宣传和免费发放工作;
8、负责避孕药具管理发放人员的业务培训;
9、负责全市药具目标管理的实施和评估;
10、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已婚育龄群众使用避孕药具的需求;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领导分工及各股室负责人工作情况
黎森宗 局长 主持市人口和计生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联系单位: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计生办。
覃 健 党组书记兼副局长 主持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党务、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宣教、信访、计生村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联系单位:岭南镇计生服务所、合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
陈兰芳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规划统计、奖扶、信息、工青妇。联系单位:北泗乡计服务所。
凌小玲 纪检组长 协助书记分管纪检。协助局长分管科技、药具、协会。联系单位:河里乡计生服务所、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周 敏 办公室主任 负责起草本局重要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档案管理、文印、保密、接待等工作。
黄 武 政法股股长 负责全市二孩生育证的核准、审批和发放;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工作。
华作新 宣传股股长 负责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计生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协调本市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史新立 科技股股长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承办本市计生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打击“两非”活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
韦凤音 规统股股长 制定全市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验收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石才武 奖扶办主任 负责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本局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对符合奖励优惠政策的对象进行核实、审批、发放和监督。
黄 坚 信息中心主任 负责对全局所有计算机进行管理;负责全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统计和电信化的管理和维护。
覃小儒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站长 负责对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何并波 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负责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所(室)的工作。
局机关效能建设承诺内容
(一)工作承诺
1.开展“提高机关效能、提升优质服务”活动。凡是职责内明确应办的事要快速办结,工作运转中需要协调的要及时沟通,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妥善解决。做到立足以人为本,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2.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第一责任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办事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态度热情,仔细谨慎,优质高效,打造人口计生服务型机关。
3.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禁令。
(二)服务承诺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合法,文明执法,不侵权、不越位。
2.在执法、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违反纪律规定;不做虚假报表、不出具假医学鉴定证明等。
3.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二孩生育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兑现、生殖健康服务等业务。
4.按照各类经办业务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5.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6.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并尽快协调解决。
7.实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正常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能办的事马上就办;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8.对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投诉人反馈。
9.对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三)廉政承诺
1.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项目经费、药具经费、单位物资采购和人事等方面,做到集体研究和集体决定。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廉政教育,营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良好氛围。
3.实施“阳光工程”。做到财务公开,不以各种名目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或擅自改变人口计生工作的各种收(免)费标准。
四、首问责任制
1、外单位人员到我局办事,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如本人能办理的,应立即办理;自己不能办理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帮助联系有关职能股室,或具体办事人员;如果本人当时确有急事要办,难以帮助联系时,应交待其他同志联系解决。
2、对待群众来访、办事应遵循文明用语要求,做到态度和蔼、耐心,回答、办事做到快捷、及时、准确,一次性告知,不得敷衍了事,搪塞应付。
3、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工作人员,第一次由所在股室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给予书面通报告诫;三次以上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五、限时办结制
1、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我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理有关事项。
2、对即办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3、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办理。
4、对管理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局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过错责任是指由于主观故意和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从而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明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承担的责任。
2、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遵守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结合,惩诫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布置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答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
(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4、过错责任追究形成包括以下几种
(1)通报批评
(2)诫免教育岗位培训资助能告诫
(3)调离共和,降职免职辞职辞退
(4)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